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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监督网 璧山区严管村级小微权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基层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如果乡村出现“微腐败”问题,会直接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2年3月,重庆市璧山区出台《璧山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部署开展“强基壮骨”计划,实施“微权严管”行动,规范和约束村级小微权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聚焦村组权力运行加强监督


近日,河边镇铁石村的党员群众在村里开会的时候,对村里近期的一项工作赞不绝口。


原来,近期铁石村村委会将各组级财务印鉴章加上了村财务人员或村书记的名字,各村民小组涉及大额支出需提前向村委会报备,各组长到银行支取集体资金时也需财务印鉴章上的村财务人员或村书记一起到场,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个别组长私自支出集体资金的情况。


“虽然现在这样是麻烦一点,但是我也更放心了,有什么问题村里也会及时给我指出来,群众有疑问的时候还能帮忙做解释工作,对我们能起到很好的约束。”不仅是党员群众对此项工作纷纷点赞,铁石村的村民小组长们也对此很支持。


这是河边镇开展小微权力监管的一个“自选动作”。2022年以来,该镇纪委在走访群众中了解到,村民小组长在支出集体资金过程中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需加强监管。镇纪委督促镇财政办制定相应办法,明确全镇各村民小组财务印鉴章必须加上村一级干部的名字,明确了村对各村民小组的监管职责,镇纪委对落实情况也进行了抽查。


“虽然只是在组级财务印鉴章上加了一个名字,却是实实在在给组级小微权力上了一把锁。这也是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组一级,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实现‘有作为’的具体工作抓手。”该镇纪检负责人如是介绍。


区纪委监委表示,接下来,璧山区还将进一步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种监督的作用,重点监督村(社区)干部在为民办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小微权力腐败和群众身边作风问题查处的力度。


聚焦集体“三资”管理开展监督


福禄镇纪委在查信办案和对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的过程中发现,有些信访举报是因为群众不清楚村组财务情况,长久以来产生了误解。


针对发现的问题,福禄镇纪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馈。该镇将“社级财务公开”纳入党建重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式推进。


2022年3月,福禄镇印发了《福禄镇村(居)民小组财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12项公开内容,确定了“固定+灵活”的公开方式,即“固定”公开方式为公告栏张贴公示;“灵活”公示方式包括会议公开、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方式。同时要求镇民政办、镇财政办通力合作,镇民政办负责统筹,镇财政办负责业务指导,共同抓好村(居)民小组财务公开工作。相关内容按规定进行定期公开,如遇重大事项可适时公开。该镇选取福中社区1组、斑竹村2组进行社级财务公开规范试点,接下来将分批对各村(居)民小组财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开展基层监督的重点,也是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域。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的通知》,围绕集体“三资”决策、运行、公开等环节,提出9条监督指导意见,逐一指导15个镇街纪(工)委分别结合实际修改完善监督方案开展监督,并把集体“三资”监督纳入村(居)监察监督员“八个一”任务清单,做好日常监督。区纪委监委每季度走访镇街了解“三资”监督情况,已会同区农业农村委走访了来凤街道、大兴镇、七塘镇、三合镇等8个镇街,既查看监督工作推进情况,又由区农业农村委干部对“三资”管理工作现场指导。


今年以来,已督促镇街及村(社区)整改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28个,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区纪委监委向区农业农村委发出工作提醒,督促修订完善管理制度。


聚焦集体经济发展跟进监督


2022年,大兴镇联盟村为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成立了璧山区联友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向璧山区璧优鲜公司配送本地蔬菜。


大兴镇纪委在监督走访中了解到,璧优鲜公司每个月给该村成立的联友公司结账一次,这里存在一个矛盾,即联友公司按照公司运行规章制度,该公司资金往来收支,只需要法人、监事、会计3个人签字即可。


但该公司的唯一股东是联盟村村民合作社,其属于集体资产,资金往来收支要符合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其大额资金(5000元以上)往来收支均需通过“四议两公开”来执行。那么,如果按照公司运行,则与集体经济管理制度要求不相符,有违纪违规的风险;如果按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则公司运行效率又会较低下,影响正常运营,在走访时,该村党总支书记也很困惑。


大兴镇纪委立即向镇里反馈了这一情况,该镇多方咨询了解、研究,明确了由该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组织对联友公司资金往来进行一次研究表决赋权,以后遵照执行,不再召开相关议事会议,每月由联友公司在相应会议上公布月度资金账目收支往来情况。


这样既规范了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消除了联友公司管理人员违反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规定的风险,消除了顾虑,又解决和避免了每笔款项都要走“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利于公司高效顺畅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和生产运营的问题。


自开展“微权严管”行动以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和各镇街认真排查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持续紧盯惠民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接下来,璧山区还将深入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研判,村(社区)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深化拓展“微权严管”行动成果,不断推动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更好服务群众。(曾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