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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公安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 “捕运售餐”全链条打击

近日,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重庆市涪陵公安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对捕捞、运输、贩卖以及餐饮加工各环节进行了全链条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明累计渔获物700余斤。该案的全链条打击,对那些给顾客提供长江野生鱼食用的不法餐饮经营者产生了较强震慑力,有力推动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


查获的渔获物


今年3月,涪陵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涪陵区江北街道黄旗一带有人在出售野生长江鱼。接报后,涪陵区公安局江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调查。

经查,该出售人系涪陵区南沱镇居民,涉嫌非法捕捞,于是警方成立专案组,深入开展走访摸排。通过无人机巡查等多种侦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专案组明确了任某、秦某等人实施非法捕捞、运输和贩卖的基本情况。

当专案组获悉任某、秦某深夜将再次在南沱镇某河段实施非法捕捞时,决定开展收网行动。民警连夜前往,蹲守在岸边草丛中,待任某、秦某驾驶自有船只上岸时将其抓获,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14尾、船一艘、套装电瓶1套、望远镜1个、渔网1张、增氧机1台以及其它工具若干。

任某、秦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细查,专案组查明任某、秦某两人从2022年1月至今在长江流域共作案8起,每次作案后将非法捕捞的野生鱼运输至贩卖点售卖,未卖完的则运回家暂养,两人先后将野生鱼贩卖给南沱镇某酒楼经营者刘某以及用于自己食用的散户陈某、曹某等多人,累计贩卖700余斤,获利2万余元。

随后,专案组前往南沱镇将某酒楼经营者刘某抓获。目前,任某、秦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刘某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民警对购买长江野生鱼用于自己食用的散户陈某、曹某等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他们表示以后坚决不购买、食用长江野生鱼,也不会纵容、包庇亲朋好友购买、食用。

民警表示,正因为有的人热衷于吃野味,才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通过非法捕捞获取钱财。该案中,民警严查运输、售卖以及餐饮店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特别是对购买长江野生鱼并加工给客人食用的餐饮店经营者也进行了打击处理,给广大餐饮从业者敲响了守法经营的警钟。

“运输、采购、销售来自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餐饮从业人员自觉提高行业自律,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管住嘴、不贪吃,摒弃饮食陋习,共同保护长江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涪陵公安提醒。(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