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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开票”在川实施首月,听企业谈感受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该政策自4月29日起正式实施。

什么是“反向开票”?据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常规开票流程是由销售方向购买方开票,而“反向开票”顾名思义,是指与常规开票流程相反,由购买方向销售方反向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反向开票’政策对资源回收行业有很大利好,将进一步激发废旧资源回收产业链市场活力。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就能第一时间便捷实现开票。”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说。

目前,政策实施已经“满月”,四川各地陆续有资源回收企业成功办理“反向开票”。

在绵阳新安资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第一笔“反向开票”办理成功后,企业财务负责人张雨滢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个瞬间。据介绍,公司主要经营废旧塑料回收,而废弃塑料的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不易取得发票,“反向开票”政策未出台之前,公司只能通过中间商来收购废弃原材料。

“目前我们购买方的回收对象延伸到自然人,可以取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有效防范涉税风险,同时还去除了中间商赚‘差价’。”张雨滢评价“反向开票”真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日前,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也在当地税务部门辅导下,成功办理了“反向开票”业务。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莉表示:“此次出台的‘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现在可以顺利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本月我们向4名合作商开具了发票,预计可以抵扣两千多元的税款。”

“反向开票”政策出台以来,四川税务部门打出“分类管理+精准辅导”的组合拳,推出“政策辅导、资料审核、归类管理、实地核查”全流程服务,通过干部上门辅导、征纳互动平台推送等形式确保政策精准送达,还结合12366热线纳税人咨询较多的问题,整理出多批次“反向开票”热点问答,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语言帮助纳税人更快速地理解政策内容。

“税务部门全流程跟办,来到企业为我们开展一对一讲解,解答发票开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目前对政策内容和开票流程都基本掌握了。”四川琳宸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铱说。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刘蓉认为,实施废旧物资“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了废弃资源“以旧换新”链条,对资源回收企业而言能够通过获取正规的进项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进而减轻税负,同时也有助于降低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税务违规风险,从而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政策小贴士: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具标注“报废产品收购”字样的发票。当前,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陈永康 郭琳莹)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