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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税务:“沉浸式”学法 让民法“典”亮税月

“今天的庭审,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控辩双方的举证辩论让我直观感受到了经济纠纷证据收集的特点,这将有助于我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加注重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化。近日走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国家税务总宜宾市税务局法制应灵感慨道。

据悉,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为深入推进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综合素养,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组织全市税务系统的公职律师、法制部门业务骨干及市局机关科室成员共30余人,前往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全程观摩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



庭审历时数小时,税务干部和公职律师们亲身体验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流程,包括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学习了法官如何严格把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观察了双方诉讼代理人的举证和质证技巧。大家在“零距离”的观摩和“面对面”的法律解释中,提升了程序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

公职律师罗伟分享了他的旁听体会:“将庭审现场作为‘课堂’,以具体案件为‘课本’,是提升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这不仅增强了我们的职业认同感和依法行政意识,还提高了我们的法律实务和实战能力。”



民法典不仅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也与税收工作紧密关联。宜宾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与税收普法紧密结合,让税法遵从形成风尚,同时继续拓展公职律师实践锻炼渠道,稳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税中的积极作用,让公职律师成为宜宾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助力打造更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文、图/万钰路)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