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秒之间,福建这样“跑赢”地质灾害

强对流天气频发、降水时间长、地灾风险指数升高……今年入汛以来,福建多地遭遇持续降雨,地灾防御形势严峻。针对此,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坚决扛起地灾防治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环节,用好“人防+技防”地灾防治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监测设备的作用,用责任和担当织密防灾减灾“安全网”,努力推动地灾防治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落细防治措施


“要紧盯重点隐患区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编好应急预案,备足救援力量和防灾物资,做好应急抢险准备。”今年3月,福建厅相关负责人带队到漳州市督导时对当地汛前地灾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今年地灾防治工作特点,福建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福建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召开2024年汛前地灾防治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举办地灾防治工作培训会,督促各地提前做好汛期地灾防御准备。

在加强协同方面,福建厅与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配合,积极做好地灾应急技术支撑;与省直相关单位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地灾防范合力。

在风险隐患排查方面,福建厅提前部署汛前地灾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各地全面细致开展隐患巡查排查,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区及泥石流沟口等地灾高发、易发区,对查出的新增地灾隐患点及时更新入库、纳入清单,落实防治举措,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在强化督导检查方面,由福建厅相关负责人带队的3个督导组,在汛前深入全省九市一区,围绕各地年度地灾防治方案编制、地灾应急演练培训、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地灾防治属地责任、提升地灾防治水平。

在严格应急值守方面,在福建省防汛办的统一指挥下,福建厅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和“一日两报”信息报送制度。入汛以来,该厅会同省气象局发布地灾气象风险黄色预警6期,累计派员巡查排查地灾隐患点8756处/次,提前转移受地灾威胁群众366人。

通过提前部署、多措并举,福建厅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地灾防治工作格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动化监测设备显身手


2023年9月5日,受台风“海葵”影响,福州市闽侯县受到暴雨侵袭。9月6日0时31分,闽侯县竹岐乡竹西村村委会主任肖继祖接到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你村肖祖林房后,崩塌倾角仪触发橙色预警,请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受威胁村民转移,并加强巡查监测……”随即,肖继祖组织受地灾威胁群众避险转移,上报应急处置情况。经事后核查,该监测点发生小型崩塌灾害,土方量达240立方米。由于预警及时,此次崩塌灾害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这只是科技赋能福建地灾防治的一个缩影。福建地处东南沿海,自然灾害的灾种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灾高发频发。为做到地灾“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3年来,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群专结合地灾监测预警实验点2663处,安装监测设备19485台(套)、传感器27705台,为地灾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福建厅积极推进地灾防治技术创新和平台建设,建成省地灾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受地灾威胁群众紧急转移、避免人员伤亡。福建地灾监测预警设备专项管理平台——省地灾监测预警专项平台获2022年福建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让预警“跑”在灾害前


“预计5月23日10时至5月24日10时,福州市长乐区、福清市,莆田市涵江区等地地灾气象风险等级为黄色预警,地灾发生可能性较大,应加强对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和高陡边坡、易发泥石流的沟口等区域的巡查和防范,如果发现地灾险情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进入汛期,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不断提升地灾预警信息发布质效,引导重点地区落实防治措施。

灾害面前,分秒之间就是生死之差。让预警“跑”在灾害之前,是应对地灾的有效手段。为此,福建厅充分发挥省、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预警系统的作用,将地灾气象风险等级预警展示、快速分析、自动化制作和一键发布等功能应用到每一个行政村,实现省、市、县地灾预警业务集约化管理,可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送到受威胁群众,做到“预警到乡、通知到村、转移到人”。

为拓宽地灾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福建厅与省气象局在实现气象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有效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链,根据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预警信息产品,努力实现灾情信息“早送达、马上知”,构建了多手段、广覆盖的全媒体预警信息传播“一张网”。2023年,福建地灾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实现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28类、711个渠道同步发布,用户利用国产手机内置的天气预报程序就可及时查收预警信息。

此外,福建厅还积极探索预警信息靶向发布,在闽侯县鸿尾乡进行试点,通过大数据等技术,综合分析出指定区域的常驻和漫游手机网络用户,并向其发布提醒短信,实现地灾风险预警信息直通式、快速发布,进一步筑牢地灾防御屏障。

 

来源: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