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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法税”共建 协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为协同解决涉税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难点,着力构建税收共治良好格局,营造成都东部新区良好营商环境,近日,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涉税司法事项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签约仪式暨涉税司法协作事项府院联动座谈会。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煜川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良彬出席会议并代表双方签订《备忘录》。



座谈会上,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杨家渝介绍了《备忘录》起草情况,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引千介绍了高新法院基本情况及府院联动相关情况。

《备忘录》就涉税司法协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自然人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协作征收、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业务协作办理、不动产司法拍卖变卖涉税协作、建立常态化联络交流机制等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可操作性意见。

杨煜川表示,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和高新法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税收法治与共治的有力举措,标志着双方的涉税司法协作机制正式建立。接下来,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将做实协作机制,持续优化双方协作方式;做细债权申报,严格规范税收债权清收;做优纳税服务,高效办理涉税司法事项。在案件办理、普法宣传、信息知识共享等方面持续深化与高新法院的沟通协作,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作出更多贡献。

何良彬表示,高新法院与东部新区税务局签署《备忘录》,为双方涉税司法协作建立了“屋顶”和“框架”。在此“屋顶”和“框架”之内,双方后续可围绕诉讼、破产、执行等重点领域,细化重点事项操作规程,开发政策工具箱加强信息共享,共同推动典型案例的培育与向上申报,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共同开展同堂培训等。希望双方在《备忘录》落实落细的基础上,推动法税合作良性运行,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法治效果,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文/李国前 图/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