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民生、消费领域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消费人群,开展“铁拳出稽 守护鹏城”系列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并发布化妆品假冒伪劣、海鲜以次充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十大典型案例。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今年1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查意见书》,称其院在办理雷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不起诉反向衔接案过程中,发现雷某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5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雷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956万元、罚款6.6472万元的行政处罚。
2、假冒国际品牌化妆品
今年4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对前期摸排的位于园山、横岗、坂田、布吉的4个大型化妆品窝点开展突击查处,现场发现大批国际品牌的进口化妆品。4个案件货值金额总计为1312.285万元。5月7日,公安机关现场共抓捕9名犯罪嫌疑人。
3、食品生产日期作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深圳一某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等多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作出警告、罚没合计5.69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处以罚款金额10%的处罚。
4、向未成年人售酒
2022年6月16日,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货值金额18元的某足谷酒,销售前未询问购买者是否为未成年人,也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
2023年8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元,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虚假宣传培训课程
当事人在其注册并运营的微信小程序上,发布并销售多款培训课程,培训课程中标注原价和实际价格,但并未对原价作详细说明,且从未按照标示的原价价格销售过。另查,当事人还涉及虚假宣传。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于今年4月17日对深圳市德某泰健康文化有限公司虚假价格比较的违法行为作警告并罚款5万元处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作罚款76万元处罚。罚没款合计81万元。
6、经营无合法来源成品油
今年3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联合盐田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行动,行动中查获非法油罐车1部、无合法来源柴油近1000升。5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盐田监管局对薛某平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3408万元的行政处罚。
7、用冻货替换鲜活海鲜
深圳市民反映在餐厅海鲜池旁进行点餐,现场点了海鲜池内皮皮虾、膏蟹、扇贝三种鲜活海鲜。但通过厨房安装的明厨亮灶监控系统发现,当事员工只留1袋扇贝放置于操作台进行加工,其余2袋膏蟹和皮皮虾均放回海鲜池。同时,当事员工将冻膏蟹和冻皮皮虾进行加工,用来替换顾客点菜单里的鲜活膏蟹。
4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某鲜味餐厅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8、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
当事人在交付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增加电瓶数量和修改鞍座长度导致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
2024年3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大鹏新区某雅电动自行车零售店作出罚没款合计3.7394万元的行政处罚。
9、生产未注册药品
企业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生产未经注册的“扶阳补肾填精丸”药品,并在某线上平台网店上以食品名义进行销售。
今年1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依法对深圳东方某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
10、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2024年1月至案发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在未收取检验样品、未经检验检测的情况下,出具了13份虚假检验报告。
2024年6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睿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没合计13.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林元辉)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