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2024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下旬,巴中市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卫生监督执法大队以“双随机”方式抽取了抽检人员和受检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开展采光照明抽检评价工作。
本次平昌县共对辖区内17所学校、5所托育机构(幼儿园)和5家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进行了监督检测。本次抽检严格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第5.1.1、6.3.4条规定,《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照明要求,对托育机构、幼儿园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方案,卫生监督执法大队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抽检活动,有利于掌握平昌县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状况,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视力低下,保护学生视力提供合理建议和科学保障。
下一步,平昌县将以定期回访等形式集中进行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继续加大保护视力的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学习环境采光照明符合标准,全力为儿童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健康的成长环境。(文、图/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