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四川省地下水开发与保护学术交流会在四川德阳召开,会议聚焦地下水开发与保护,从地下水监测、工程施工对地下水影响、地下水分析评价体系、地下水开发利用储备区域应急水源地评价等多领域、多角度探讨交流了有关地下水开发与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地,素有“千河之省”的美誉,年均水资源总量2565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900立方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年均地下水资源量580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三,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173亿立方米。
近年来,四川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严格控制地下水取用,有序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置换,全省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减小,已从2014年的17.30亿立方米下降至2023年的5.70亿立方米,地下水状况持续好转,全省未出现地下水超采区。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称,通过加大地下水监测投入,已实现130个地下水国家监测站在线监测,后续还将在重要生态保护区及部分山丘区区域建设244处地下水监测站点。
当天,四川省水利厅发布《四川省地下水资源监管要素调查评价暨开发利用保护区划项目》成果,该项目划定了四川地下水、地热能开发禁限采区范围建议方案,并提出管理方案;针对地下工程开挖深度和排水规模提出管控建议方案,提出557个单元备案级别及限值;划定四川省省级地下水战略储备区建议方案,并提出启用预案;将地下水四级单元套合557个水资源管控单元进行地下水资源量计算,最后逐级进行汇总到行政分区、各级地下水资源分区。
四川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填补了四川地下水监管领域的部分空白,对于完善全省地下水资源监管体系,促进全省地下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下一步,四川将建立省级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和储备区,并制定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和应急预案;划定四川省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制定工程开工前需备案的地下工程的开挖深度和排水规模等工作。(文、图/四川省水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