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共同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主题为“宪法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郑雁雄出席并致辞。
郑雁雄在致辞中表示,今年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在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之际,特区连续第8年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对于把准宪法与改革的关系,推动香港在法治轨道上改革创新、由治及兴,具有重要意义。
郑雁雄指出,宪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根本法治保障。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公布施行,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后制定的,蕴含着改革的基因,适应改革开放新要求。1993年通过的宪法第三条修正案,将“坚持改革开放”写入宪法序言,以根本法的形式为改革开放顺利推进提供了法治保障。二十届三中全会又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原则,让宪法引领和规范改革,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注入强大动力。4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大进程中,我国宪法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随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推进,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将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必将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再上新台阶、再辟新境界。以法治精神和创新精神推动香港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当前,在中央坚定支持、特区政府有力引领和特区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出现诸多可喜变化,香港正迎来了全力拼经济、谋发展的最好时期。历史经验和现实教训告诉我们,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必须把握好安全与发展、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在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关键期,我们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也绝不能一厢情愿做好人。只有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坚定推进依法治港,香港的改革创新才有足够的底气;只有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香港的法治才能与时俱进,发展才能充满活力。
座谈会上,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莫纪宏作主题演讲。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理事梁爱诗主持对谈环节,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鸣峰、全国政协常委廖长江作交流讨论。
驻港国安公署署长董经纬、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崔建春、解放军驻港部队副政委王兆兵等中央驻港机构代表,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以及社会各界约1000名嘉宾出席座谈会。(文、图/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