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检察院出台《一体优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推动构建“大管理”格局,以高水平管理服务保障高质效办案,让人民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意见》明确,要理顺“三个”管理工作思路,业务管理是检察管理的关键,案件管理是业务管理的支撑,质量管理是检察管理的底线,紧紧聚焦检察“大管理”,深化制度机制、细化管理举措、强化工作质效,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三个管理”上来,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履职办案,推动办案质量总体提升、办案态势持续向好。
《意见》规定,要抓实“三个”管理工作举措。在业务管理过程中,组织分析研判、数量通报、软件检查、质量评查、专项核查等方式,纠正数据注水、勾兑式监督、损害司法等“反管理”问题。在案件管理方面,制定各业务条线《案件流程监控清单》、《办案指导清单》,通过日常提醒、流程监督、办案责任追究、数字模型预警等方式,压实管理责任。在质量管理方面,贯彻落实本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办案质量评价,加强数据质量管控,注重案件检视审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决落实底线要求。
《意见》要求,要实现“三个”管理协同效能。两级检察院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与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机贯穿起来,案管部门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调度的组织推动作用,把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检务督查部门司法责任管理、政工部门干部人事管理的职责职能衔接贯通在一起,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协同形成“三个”管理工作合力,实现对检察工作整体、系统的高质效推进。(王之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