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公布了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四川宜宾高县李硕勋烈士纪念馆成功入选,成为宜宾市首处获此殊荣的烈士纪念设施。
据悉,李硕勋烈士纪念馆始建于1994年5月,原址位于高县文江镇柳湖公园内。2000年4月,纪念馆迁至高县硕勋公园,新址设施面积达到6242平方米,包括纪念馆主体建筑及配套基础设施。2021年,纪念馆进行了改陈布展,通过六个部分生动再现了烈士的英勇事迹。馆内展出了邓小平、朱德、江泽民等领导同志的题词18幅,李硕勋同志的珍贵遗物26件,以及其他珍贵藏品150件。
新布展后的李硕勋烈士纪念馆年均接待参观团体2000组,游客数量达到7万人次,并荣获了四川省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川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等多项称号和荣誉。
烈士纪念设施是党和国家的红色基因库,此次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布,不仅是对英烈的崇高致敬和深切缅怀,更是对红色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这一红色资源。
下一步,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深入挖掘英烈事迹,不断提升展陈水平,讲好英烈故事,充分发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宣教示范引领作用,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让英烈精神永放光芒。(文、图/ 文婧 高县李硕勋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