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无人机产业异军突起,在全球市场上展现出强劲的竞争力。在2024年7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宋志勇介绍:2024年上半年,新注册的无人机将近60.8万架,较2023年年底增长了48%;无人机累计飞行小时数达到了981.6万小时,较2023年同期增加了13.4万小时。我国低空经济正在步入一个快速成长的新阶段。
随着中国低空经济的飞速发展,无人机的使用频率和场景不断增加,为保障这一领域的有序健康发展,自2023年起,我国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其中,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条例依据空机重量、最大起飞重量、最大飞行真高、最大平飞速度等数据,将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许可要求方面,条例做出了清晰明确的规定:
1.从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进口、飞行和维修活动,必须取得适航许可;
2.从事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相关活动,则无需取得适航许可;
3.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规则。
同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施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 - 92),在第四节适航批准中对开展特定类运行和审定类运行的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适航批准进行了细致规范。考虑到2024年1月1日前存在大量存量无人机,CCAR - 92对其适航取证进行了特殊安排:
1.2024年1月1日以前已经设计定型的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若按照CCAR - 92规则第92.603条(a)款申请运营合格证用于民用航空活动且不进行设计更改的,在2026年11月26日前,经过局方(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认可的安全评定,可在局方规定的使用限制下取得特殊适航证;
2.2024年1月1日(含)以后针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的设计及其后的制造活动,必须严格按照CCAR - 92规则进行适航取证。
现行规则为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提供了明确的适航取证指引,企业可整理的图表判断是否需按CCAR - 92规则进行适航取证:
注:图表由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恳律师整理
尽管目前存量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军用、海关用、应急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暂时无需取得标准适航证,但在当下的采购环节,适航证已普遍成为加分项。对于无人机企业而言,尽早启动适航取证工作意义重大。这不仅能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使企业在同行中脱颖而出,还能让企业提前适应法规要求,为未来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奠定坚实基础,从而在行业发展的浪潮中抢占先机,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 中国无人机产业在法规的保驾护航下,正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未来,随着法规的持续完善和技术的不断进步,中国无人机产业有望在全球市场上取得更为辉煌的成绩,为低空经济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供稿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陈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