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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破立并举五维赋能 激活公立医院改革新引擎

近年来,庆阳市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依托,破立并举,五维赋能,全面激发公立医院活力,有效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健康水平。

一、破题收入瓶颈:动态调价与药品集采腾空间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启动-评估-调价-衔接-监测”全流程路径,实现“随时申报、即评即调”。自2017年以来,累计10次调整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近三年来,常态化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评估,连续3次对630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调高6296项,新增72项,在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基础上,使全市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由27.4%提升至38.52%。同时,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按50%高线落实结余留用政策,返还医院2785.81万元,为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腾出空间。

二、破题引才困局:编制改革激活“活水”机制

创新公立医院编制构成,将人员编制总规模构成调整为“基本编制+人员控制数”。基本编制是机构编制部门已核定公立医院的现有事业编制数,按照“老人老办法”进行管理,逐步置换为人员控制数。人员控制数与基本编制同等对待,按照“新人新制度”实行备案制管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下放了基本编制调整、控制数分配、控制数使用核准、内设机构设置等4项权限。编制部门为公立医院新增人员控制数1027名,有效实现了机构编制部门管总量,主管部门管统筹,公立医院自主用编、自主管理。并全面放宽公立医院招考用编审核条件,鼓励用编单位将有限的空编优先用于招考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凡符合规定的随到随办,保障专业人才入编。

三、破壁管理桎梏:人事改革构建“三能”体系

实施人才引进“五变改革”(变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变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集中引进为用人单位直接引进,变一次性引进为常态化引进,变普通性引进为奖补激励性引进,变编制内引进为先引进后入编),为公立医院下放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四项权限。将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0%,中级岗位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开展科室负责人竞聘上岗,在全国范围内为宁县二院高薪选聘院长,建立“能者上、平着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公立医院医师数、亚专科设置、病床数等市级情况,在全市三级医院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完善职称评审办法,在高层次人才评选推荐中向公立医院倾斜,对县级以下基层公立医院评审职称给予政策支持,公立医院临聘人员职称评审不受岗位限制,持续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北京、西安、兰州成立乡贤人才工作站,引进管理人才、名医名家、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达到人才“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目的。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照15-30万元/人标准兑现住房补贴、租房补贴和安置费,对邀请国家、省级知名专家来庆开展临床教学,根据病例疑难程度和专家层级,由邀请单位从医院学科建设经费中支付专家临床教学费5000-30000元,不向患者另行收取。

四、破解留才难题:薪酬改革构筑“双轮驱动”模式

根据“两个允许”要求,持续优化各项改革措施,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三个结构型调整。按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部分,利用价格调整空间,合理增加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使医务人员人均薪酬收入逐步达到其他事业单位薪酬水平的2倍,医务人员人均薪酬水平较改革前增长16.14%。逐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中固定收入占比,适当调控灵活收入奖金比例,将医疗服务收入为主要来源的绩效工资,划出一部分与岗位、职称、年资相关联,体现激励长期性,保持收入稳定性,其他绩效工资部分与年度或月度绩效挂钩,体现短期激励,使医务人员稳定收入比例由2021年的40%提高到2024年的60.58%。调整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书记、院长)薪酬水平较改革前增长36.37%,整体达到公立医院人均薪酬水平的2.51倍。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优化不同科室绩效分配,薪酬水平向儿科、产科、急诊、病理、精神卫生等紧缺专业和短弱势专业倾斜,向急诊、手术等高风险、高技术岗位倾斜,对耗材占比、药占比超标科室扣减绩效,对承担基层帮扶、应急任务的科室给予加分,对行政后勤与临床科室满意度挂钩等方式,逐步缩小弱势科室和优势科室之间薪酬待遇差距,通过调整,弱势科室薪酬绩效水平同比上浮近10%。

五、破除控费壁垒:支付方式改革引领效能提升

规范医保基金管理,实现基金市级统筹,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2024年7月起,将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持续有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在庆阳有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全覆盖,实际付费的医疗机构总数达到170家。研究制定庆阳本地化DRG分组付费体系及付费结算管理办法,建立公立医院DRG付费核心要素动态调整机制,将37个手术病种和48个诊疗项目列入日间手术,建立了10类精神类疾病按床日付费政策,逐步形成了以DRG为主,多元化复合型医保支付格局,持续倒逼公立医院规范行为、提升效率。全市按DRG付费医疗机构病种覆盖率达到99.78%,基金覆盖率99.16%。公立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7.45元,降幅1.84%。平均住院日较2021年相比下降1.39天。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幅控制在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