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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法检“两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4月9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与石峰区检察院召开第一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石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艳辉,石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凌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石峰区法院、石峰区检察院围绕当前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交流,并就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业务提升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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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辉指出,法检“两院”长期以来通力合作,在重大案件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上取得了成效。就如何构建良性互动法检关系,凌辉提出四点意见:一要统一认识,增进理解。检察监督是法律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目的在于通过合法、合理的监督手段,助力法院审判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检两院应增强相互理解与支持,深化对彼此工作特点与需求的认识,实现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互动。二要加强沟通,互通有无。建立并完善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是打破信息壁垒的关键。法检两院应主动作为,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题研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多种形式,促进多方面全面交流,实现“信息多跑路,人员常往来”。三要形成共识,消除分歧。面对刑事审判监督等共同关注的司法难题,检察院应积极发挥审前主导作用,不仅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更要注重在监督中体现支持,通过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新路径、新方法。四要精诚团结,形成合力。法检两院要在化解信访问题、加大执行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形成合力,展现法检两院良好形象。以此次会商会为契机,巩固司法协作长效机制,在整合资源中共同谋大局、议大事,推动法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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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辉指出,法检两院是“法治命运的共同体”,共同承担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责任。为继续深化法检“两院”合作,刘艳辉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持理念共融,凝聚协作配合共识。要秉持“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理念,将检察监督视为推动法院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双向互动交流中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司法效能的协同提升。二是坚持使命共担,形成同向履职合力。要聚焦中心工作,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三高四新·法治护航”等重要工作中既加强制约监督,又注重协作配合,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凝聚法治合力,形成共赢、双赢、多赢局面。三是坚持难题共解,巩固良性互动成果。要以“两院”常态化交流会商为牵引,进一步盘活、做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等制度机制,形成法检“两院”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有利局面,切实把交流会商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支撑和强大动力。

石峰区法院、石峰区检察院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供稿人:石峰区法院 谭爽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