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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和解书背后的检察担当——一桩装修旧案如何破局?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成功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本案中,张某与某企业因合同履行引发纠纷,经法院判决,该企业需按照合同约定向张某支付履行款。该企业不服,主张合同未履行完毕,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本院受理后,迅速启动监督程序,办案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和实际诉求基础上,提出本案应以化解矛盾为最优解。确定办案思路后,办案检察官主动担当起调解人的角色,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理性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日履行完毕,申请人在看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后,也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至此,一起可能持续发酵的矛盾纠纷被化解,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更避免了双方当事人陷入漫长的纠纷“拉锯战”。

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检察力量。(文、图/满红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