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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一缕照进困境里的光

“检察官,感谢你们帮我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我终于有钱继续看病了。”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干警向罗某某发放了8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罗某某难掩内心的激动之情,表达着自己的感谢。

罗某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城关区检察院在筛查司法救助线索中发现了这起发生在2018年的故意伤害案,罗某某被他人打伤致重伤二级。一审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尚有5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未能赔偿。

承办案件检察官第一时间前往罗某某家中和居住地的村委会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罗某某因脑部受伤致偏瘫,仅靠拄拐杖维持短暂行走,术后颅骨凹陷至今未修复,伴有继发性癫痫,时常会陷入昏迷,生活不能自理,身体状况日渐恶化。“我在案发受伤后就离婚了,我现在与父母一起生活,父母在家务农,母亲也是残疾人,我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了,受伤之后都是父母在照顾我……”罗某某叙述着案发后的遭遇及生活的困境,看着罗某某凹陷的颅骨和他迷茫的眼神,受伤后的痛苦、没钱医病的无助、对今后生活的无力已经压垮了这个中年男人。罗某某的情况让办案多年的检察官心绪陡然一沉。

调查走访回来,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罗某某递交的材料、主动调取相关证据,全面查明案情,经院检委会讨论决定上报区委政法委申请救助金,通过区委政法委的审核,最终申请到8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考虑到罗某某行动不便,承办检察官与见证人员再次驱车来到罗某某家中,为其办理了救助金发放手续。当救助金放到罗某某手里的时候,这个曾经被伤痛、生活折磨的男人用一句谢谢和充满希望的笑容表达着自己内心的情感。

“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一刻国家司法救助的温度实质化了,正应了那句“法有尺度,亦有温度”,司法救助是一缕照进困境里的光,帮助申请人走出困难,燃起生活的希望。

近年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真正为因案致贫、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让国家司法救助发挥最大成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