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刑事检察部门自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将案件移送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部门,并同步移送不起诉案件审查报告、不起诉决定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为全面检验自指引印发以来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状况,近期,案件管理部门联合行政检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对2025年1至7月所有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经数据对比发现,存在未移送、超期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及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以案件流程监控为抓手,有效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深入推进,确保检察履职效能更加充分释放。
精准定位,靶向纠治移送不规范情形
城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结合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紧扣本院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流程存在的关键问题,精准定位监督靶心。在此次专项核查中,联合行政检察部门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受理数全面梳理,通过对比分析受理件数与决定不起诉件数、作出不起诉决定时间和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表时间,发现刑事检察部门对决定不起诉案件存在未移送或未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的不规范情形。这些问题不仅导致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程序空转,还会影响不起诉案件的办理效果。针对上述问题,综合业务部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台账,逐案明确问题症结,形成“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纠治整改—机制完善”的闭环,真正实现对行刑衔接移送不规范问题的精准打击与源头治理,让监督更具有穿透力,纠治更显实效性。
聚焦问题,筑牢办案流程规范根基
为有效解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案件未移送和超期移送的问题,综合业务部、行政检察部、检务督察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行刑反向衔接”案卡填录及文书制作专项核查情况的通报》,对相关工作规定及个案不规范情形予以释明,同时对此次核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口头提示的方式开展流程监控,确保整改实效。明确问责机制,规定再发现1次上述问题将直接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2次以上将移送检务督察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发出后,各刑检部门积极整改,核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全部解决。同时要求刑事检察部门今后继续加强学习、按时移送线索、规范填录案卡,促进个案监控与专项监控的有机结合,提升办案效率。
一体履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案件管理部门联合行政检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专项核查,改变以往单一部门监督力量有限的局面,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合力,更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流程不规范问题;通过监督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后续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增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力度,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履行。
今后,综合业务部将继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内部贯通工作,促进刑事检察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与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行刑反向衔接各环节机制,使行刑反向衔接程序流转更加顺畅,推动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王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