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市(州)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11月26日,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四川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陈诚介绍了该项机制的建设成效。
经过近十年探索,四川逐步形成了一套综合性突出、覆盖广泛、精准度高、激励有效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政策支撑。
作为“千河之省”,四川针对各流域上下游经济发展不平衡、水环境差异大的现实,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强化省级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推动流域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过程中,四川积极探索全流域整体治理模式,以构建“生态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先后建立起川渝长江、川甘黄河、川滇黔赤水河等跨省流域,以及沱江、岷江、嘉陵江、安宁河等重点省内流域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协同治理,形成“共抓大保护、共促大治理”的治理格局。
在具体实施中,四川坚持“一河一策”,建立精准化生态补偿路径。例如,对水质有待提升的沱江流域,实行“奖励达标、鼓励改善、惩戒下降”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岷江流域实行上下游差异化资金比例,推动形成“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的良性互动;对嘉陵江流域则根据干支流功能与治理难度差异化分配资金,实现“保好水”与“治差水”并重。
政策实施以来,省级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95.7亿元,引导带动各地共同筹集资金超过300亿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市(州)全覆盖。从制度上构建起省、市、县三级共担责任、共治水环境、共建幸福河湖的治理体系,有力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逐步绘就出天府之国“水清岸绿、城景相融”的幸福河湖新画卷。(胡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