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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构建新安全格局 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强盛的基础。“十四五”时期,广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在构建新安全格局上取得新突破”纳入省委“1310”具体部署,奋力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2025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指数达98.76%,连续4年保持在98%以上。

健全制度机制,搭建平安建设“四梁八柱”

健全平安建设领导体制。广东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2023年起每年召开平安广东建设工作会议,累计有5个地市和43个县区、镇街获颁“平安鼎”,平安建设氛围日益浓厚。完善平安建设制度体系。率先出台《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制定平安广东建设考评及颁授“平安鼎”工作办法等10余部工作制度,有力提升平安广东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凝聚平安建设强大合力。坚持“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建成最小应急单元11.4万个,建立各类群防群治组织9.2万个、成员130.7万人,打造“广州街坊”“平安深圳”“东莞义警”等一批群防群治品牌;5年来有6名见义勇为英模受到全国表彰、40名勇士光荣入选中华见义勇为勇士榜,数量居全国前列。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铸就安全稳定“铜墙铁壁”

守牢政治安全“南大门”。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平安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维护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处置一系列政治安全风险,广东全省未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拧紧社会稳定“安全阀”。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每年围绕突出社会矛盾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动态排查化解涉众金融、房地产、劳动关系等领域涉稳风险,有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动风险源头治理,43件中高风险重大决策事项被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打赢维稳安保“主动仗”。梯次保障第十五届全运会和残特奥会各项活动赛事圆满成功,确保广交会、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1.6万场千人以上大型活动平稳有序、顺利举办。

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打”的震慑。常态化扫黑除恶总体成效,广东稳居全国第一方阵,现发命案实现100%全破,侦破命案积案和毒品犯罪、电诈案件资金挽损及打击战果均居全国第一,对缅北“四大家族”之首白家犯罪集团4名首要分子依法执行死刑。2025年广东全省刑事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7.7%、10.2%,创本世纪以来最低。筑牢“防”的屏障。在治安重点部位、复杂场所划设“1、3、5分钟”快反圈1535个,重点场所安防设施应配尽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2024年创近十年最大降幅,2025年再下降11.2%。落实“管”的责任。常态化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排查治理,率先实现所有地市专门矫治教育场所全覆盖,专门矫治教育人数同比上升70.8%,2025年未成年人刑事治安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8.6%、13.4%。突出“建”的重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构建“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全省122个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1612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打造“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重要平台。深圳、珠海、梅州、东莞等地4个基层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面准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广东全省法院2025年审结各类案件382.75万件,比2022年增长38.08%,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一个月,92%的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中化解,最高人民法院评价的16项审判质效首次全部进入合理区间、实现历史突破,司法透明度指数居全国前列。检察机关5年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万余人,依托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112件,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法律监督格局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成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228个,完善刑事案件指定管辖、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等工作机制26个,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在全国率先打造全省统一的标准化数字执法平台,率先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5年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万余件,广东法律服务网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服务超5200万次,全省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队伍办理业务1700余万件。

厚植法治根基,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稳企安商“暖环境”。广东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5年居全国首位,连续4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广东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超过2000万户,位居全国第一。推进规则机制“软联通”。制定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建立三地法律部门“1+N”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连续推出3个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形成首批11项经验成果,将361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实施,超过600名港澳优质律师加入“大湾区律师”队伍,“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粤车南下”顺利实施。打造涉外法治“新高地”。以“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为目标,从2023年起每年一个主题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实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四大工程”,广州制定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深圳跻身最受亚太地区受访者欢迎的“全球五佳仲裁地”,18家广东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34家分支机构,有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林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