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法启新程,护航青春正当时。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走进兰州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开展以“青春不‘独’行,法治伴成长”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常青为八年级千余名学生及家长送上了干货满满的“开学法治大礼包”,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

新法速学,让法治意识“入”心间
“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年龄不是‘护身符’!”“过去14-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一律不拘留的‘铁律’已失效”,检察官结合近年来新出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带领师生、家长一起学习了最新的法律知识,特别强调了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等,明确传递出“年龄不是护身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强烈信号。
以案说法,让法律知识“活”起来
同学们踊跃提问“给他人起侮辱性外号算不算欺凌?”“遇到同学被欺负,我该怎么办?”针对学生欺凌、打架斗殴等校园常见问题,检察官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真实案件,深入浅出地回应了同学们关于校园欺凌表现形式、自我保护等提问,并详细说明了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学业、家庭造成的沉重代价,以及面临的医疗费赔偿、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等法律后果。

家长参与,让守护成长“多”维度
“哪些情况表明孩子可能正遭受欺凌?”“当孩子遭遇欺凌,家长应该怎么做?”检察官耐心讲解,倡导家长要主动与学校、老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校动态,多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情绪、社交等变化。同时在日常教育中,应引导孩子尊重同学,与同学和睦相处,树立正确的三观,教会孩子在遇到校园欺凌时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检校携手,为青春成长“护”远航
此次活动是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法条讲解+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的沉浸式普法模式,让同学们、家长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下一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走深走实,以法治力量守护校园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文、图/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