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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税务: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大餐”摆进苌弘广场

5月15日上午,资阳市雁江区苌弘广场上人头攒动。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在这里举办“民法典宣传月”暨税法普法活动。尽管天空飘着细雨,税务干部冒雨摆起了“普法摊”,为过往的市民和商户送上了一份特别的“法治大餐”。

上午9时,活动刚刚开始,设在广场中央的咨询台前已经围拢了不少市民。“老板,你店里开发票吗?有没有遇到过顾客不要发票给优惠的情况?”税务局工作人员小付正拿着一叠宣传册,向一位个体商户问道。

“有时候为了少几块钱,顾客确实说不要发票。”该商户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

“这就是咱们今天要讲的‘红线’问题。”小付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宣传解读手册,指着相关条款耐心解释,“从今年开始,增值税法正式实施,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不仅仅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更触碰了税法底线。对于消费者来说,主动索要发票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在为国家税收做监督。”

此次活动将民法典精神与税收普法深度融合。税务干部们重点围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民法基本原则,向群众阐释了这些原则在税收领域的延伸与应用。

资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干部周老师介绍,“我们在宣传中特别强调了‘纳税义务’的法定性,告诉大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享受民事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针对市民关心的“终端消费环节税收红线”问题,税务干部们拿出了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在广场附近经营一家小超市的张女士特意赶来咨询。她表示,以前总觉得只要自己交了税就行,对下游消费者要不要发票管得不严。经过税务人员的普法,她才意识到,不开具发票可能导致偷逃税款的法律风险,甚至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今天收获很大,原来发票不仅是报销凭证,更是法律关系的重要证据。”张女士感慨道,“以后不管是进货还是卖货,一定要把发票这一关把好。”

雨一直下,但咨询台前的热度不减。工作人员除了发放宣传资料,还手把手教老年群体如何通过手机查询发票真伪、如何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这种“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辅导,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

该咨询台共接待现场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活动不仅覆盖了过往行人,还吸引了不少广场周边的商户主动前来“充电”。

资阳税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法典宣传月不仅仅是一个月的事,而是全年的常态。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让“合规使用发票”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让“主动索要发票”成为消费者的习惯,共同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诚信纳税的理念像今天的雨水一样,滋润资阳的每一个角落。(文、图/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