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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蓝护青山 履职守绿水——临洮公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为守护辖区自然生态资源,筑牢洮河流域生态安全防线,临洮县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能,紧扣县域山水林地生态特点,坚持防治结合、打护并举,依托多元联动机制、科技巡查手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用心守护辖区青山绿水,绘就生态优美、环境宜居的临洮绿色画卷。

临洮公安创新优化管护模式,推行“河长+警长”联动管护机制,联动水务、林业、乡镇村社等部门,划分管护责任片区,常态化开展河道、山林全域巡查。同时利用无人机采用“空中航拍+地面排查”立体化巡查方式,破解偏僻河段、深山区域巡查难、排查慢的痛点,实现生态隐患无死角排查。执法中聚焦非法采砂、违规捕捞、乱砍滥伐、野外违规用火等重点违法行为,依托昆仑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破坏生态资源案件,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洮河是咱们的母亲河,请大家不要非法捕捞,更不能向河道倾倒垃圾、乱挖砂石,保护生态就是保护咱们自己的家园。”在日常巡查管控之余,民警坚持普法前置、预防为先,走进河道沿岸、林间村落、田间地头,以通俗易懂的方言家常话开展生态普法宣传,向群众讲解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叮嘱群众自觉守护自然环境。

5月18日,南屏派出所民警在洮河沿岸常态化巡河时,发现两名群众违规在河道内垂钓,且随身携带捕捞网具,民警立即上前制止,现场对二人进行普法教育,详细讲解生态安全与总体国家安全的紧密联系,责令当事人当场拆除渔具。经过耐心劝导,两名群众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承诺今后严格遵守生态保护规定,自觉守护洮河生态环境。

与此同时,临洮公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依托村社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组建生态群防队伍,广泛收集生态违法线索,构建全民共治防护格局。针对林区防火工作,重点排查林缘可燃物、进山火种隐患,严控野外违规用火,从源头筑牢森林安全防火墙。

今年以来,全局持续加大巡查频次,排查整改生态安全隐患12处,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6起,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辖区河道水质、山林植被生态质量稳步提升。

“我们将持续坚守生态保护底线,不断优化巡查管控方式,深化多部门协同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持续开展常态化生态普法,以藏蓝担当守护绿水青山,全力护航县域生态高质量发展。”临洮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侦查大队主要负责人表示。(李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