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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49所高校联合成立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

5月28日上午,全国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暨首届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论坛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线下会场设在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第一学术报告厅。


大会由西南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毅主持。会上,西南医科大学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宣布联合发起成立“全国高等院校医事法学教育联盟”。会议介绍了联盟筹备情况,宣布了49家首批联盟成员单位名单。随后,联盟成员单位审议了《全国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联盟理事机构。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教授担任理事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教授和西南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专业创始人石俊华教授担任名誉理事长。


会议发布了《普通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专家共识。提出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融医明法、德法兼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培养具有人文素养、复合学科思维特征与知识结构、核心职业素养与法律服务技能、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高度社会责任感、“知医懂法”的“应用-复合-创新”型医药卫生健康领域法治人才。


西南医科大学校长张春祥在致辞中表示,联盟的成立,对于进一步聚合全国医事(卫生)法学教育力量,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西南医科大学将牢记和践行联盟设立的宗旨和任务,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医事(卫生)法治人才,助力国家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联盟理事长王岳发言谈到,理事会成立以后要做好目标规划与任务设计,集中力量夯实团结一致谋发展的根基,做好以老带新的黏合剂;要把握新文科发展的大文章,做好发展医事(卫生)法学的助推剂;要融入科教兴国的大事业,做好引领真问题研究的催化剂。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联盟名誉理事长王晨光建议,要团结从事卫生法教学的各方面力量,搭建交流平台;要探索卫生法教学的课程体系,开发出特色品牌课程;要引领卫生健康法的研究;要积极参与各级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要开展相应的国际交流。


西南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专业创始人、联盟名誉理事长石俊华期盼在教育联盟这一新形态、新平台的整合下,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推动加强协同创新、合作探索、携手共建,为医事(卫生)法学学科发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发挥积极作用和重要影响,进而为国家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高春芳希望依托联盟,协力开展学科专业领域改革创新、实践探索和社会服务等重要事项,希望联盟各高校整合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医药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为国家医药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副司长龚向光对联盟的成立和首届论坛的举办致以热烈的祝贺。他期待联盟各高校精诚合作,深度交流,携手共进,致力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式改革、课程设置、标准梳理等核心内容研讨,形成广泛共识并组织实施,整合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医药卫生健康领域法学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为推进医药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卢玥希 王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