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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法院:互联网+物流成为辖区近五年毒品犯罪交易主要方式

6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近五年来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涉毒品犯罪刑事一审案件8582件,数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9.75%,仅次于盗窃犯罪案件。此外,互联网+物流成为毒品交易主要方式,出现了“人质”抵押、比特币支付毒资、快递流通等新型交易形式。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远平通报近五年辖区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2017年6月以来,五个统计年度分别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29件、1823件、1569件、1895件、1566件,案件数量总体呈稳中趋降态势,毒品犯罪治理整体可控。犯罪类型主要为贩卖毒品罪,数量为6249件,占审结案件中的72.82%,其次为容留他人吸毒罪,占比19.10%。

陈远平介绍,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毒品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互联网+物流成为交易主要方式,毒品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即时通讯APP、物流系统等非接触方式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件增多,通过借助现代信息物流渠道,人、货、钱三者相分离,使得毒品犯罪更加隐秘,增加了侦破难度。

例如,在交易时采取异地结算、“人质”抵押、比特币交易;在藏匿毒品时,采取货物夹带、人体藏毒;在运货时,采取物流传递、人货分离;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视频验货等方式进行毒品犯罪。

五年来,重庆市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毒品犯罪,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刑罚一般预防功能,对1504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由一中院一审审结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374人,占比53.81%,以刑罚特殊预防功能的发挥,杜绝毒枭、职业毒犯对社会的再次危害性。在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分子的同时,坚持加强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程序正当、证据裁判等基本原则,以高素质审判团队建设确保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范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