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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人民检察院驻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2022年7月12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派驻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巡回检察官办公室启动暨揭牌仪式在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



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朱占国在揭牌仪式上代表该所党委及民警职工作出表态。要按照高站位要求对驻所检察监督工作统一提高认识。驻所检察监督工作是推动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涪陵所平安的稳定器、预防腐败的新平台、构建和谐检警关系的连心桥、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工作站。要按照高标准要求来推进驻所检察监督的各项工作事宜。全所要树立起主动接受涪陵区检察院对全所戒毒工作的检察监督的意识,全覆盖无遗漏面向检察官开放涪陵所戒毒工作数据平台和视频监控网络,全面呈现场所依法收治、教育戒治、戒毒治疗、康复训练等各项工作,就涪陵区检察院对场所戒毒工作提出的检察建议和检察提醒事项及时办理和回复。

朱占国强调,要按照高水平要求,进一步做细、做好、做实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在涪陵所开展工作的相关保障,通过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双方之间的联系,主动汇报、主动沟通、主动协调,让今后的工作关系更加紧密和顺畅。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远未指出,要以坚定的政治自觉落实试点任务。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明确涪陵区检察院和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全市6个试点单位之一,充分体现了对涪陵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两家单位一定会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动履职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要以细致的操作规程履行好职能职责,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统筹谋划、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监督原则,结合涪陵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准确把握规定、政策的要求和监督的内容、范围,恪守职权范围和边界,确保精准发力、规范监督。

田远未还表示,要以积极的态度共同打造试点工作的涪陵品牌。涪陵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将与涪陵所的同志一道,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行政强戒检察监督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完善两方衔接机制、有效畅通的信息共享和沟通联络机制。

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金路在揭牌仪式上指出,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巡回检察官办公室的启动揭牌,是充分发挥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在此前的6月15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永东和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李小松还就《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会签。



揭牌仪式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与会双方代表就所情、戒情及今后工作开展进行了进一步的座谈交流。

据悉,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驻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是重庆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展的全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6个试点单位之一。

2022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涪陵、万州、江北、南岸、北碚、渝北等6个区检察院与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市万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江北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南岸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市西山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等6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周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