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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一要” 重庆黔江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重庆黔江区社区矫正工作围绕“不脱交、不脱管、不脱教、不脱帮、不脱责;要使社区矫正对象脱胎换骨,顺利回归社会”的“五不一要”目标,以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为重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3年来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71人,无一人脱漏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打通衔接“肠梗阻” 做到“不脱交”


在社区矫正实际执行交付时,可能会因法律文书和矫正对象接收时间不一致导致漏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黔江区司法局会同黔江区法院等部门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工作机制,按照“见人或见法律文书”及时登记,主动追踪,并积极了解前期社会评估判决情况,密切关注法院法律文书推送信息,接收到法律文书及时联系矫正对象,严格要求矫正对象在规定期限规定地点报到,从而避免了矫正对象不主动报到、延期报到等漏管情况发生。

3年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5人,其中法院移交429人、监狱移交4人、外地转入2人,无脱交失控情况。


念好监管“紧箍咒” 做到“不脱管”


黔江区司法局充分利用矫正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不定期随机抽查社区矫正对象日记载、周报到、开展公益活动等情况,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实时通过定位抽查、通讯报告、实地走访等方式核查矫正对象的违规情况,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精准收集违规证据,依法实施处罚。

3年来,共书面训诫17人次、书面警告13人次、提请治安拘留1人次、提请收监执行3人次,有效堵塞了监管漏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发生。


打好思想“预防针” 做到“不脱教”


强化教育矫治,黔江区注重思想引领,认真开展入矫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解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学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

3年来,组织集中教育1000余人次,开展个别教育360余人次,组织公益活动600场次;并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网络诈骗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专题教育10余场次。


真情帮扶暖人心 做到“不脱帮”


对于因年龄、身体状况等造成家庭困难的矫正对象,黔江区司法局会同该区教育、民政、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开展帮扶行动,积极帮助协调申请临时救助,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其应享有的在住房改造、生活补助,通过联系就业培训、技术指导,帮助申请创业贷款等方面的政策和扶持措施。

3年来,累计帮助51名人员解决临时救助15万余元,帮助落实低保30人次,开展技能培训120人次,就业指导和就学帮助450人次,解决就业20余人次,支持鼓励创业40人次。


拧紧压实“责任链” 做到“不脱责”


黔江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该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指导作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督促指导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依法开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把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本辖区特殊人群管理范围,明确日常监管、帮扶责任,通过定期治安形势分析会议部署和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工作责任落实和服务管理到位。


要让其“脱胎换骨” 顺利回归社会


黔江区通过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分类管理与个别化矫正相结合,全区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推进顺利,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脱胎换骨”,让他们正常回归社会,在生活中思想上“顺利就位”。

3年来,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71人,无一人脱漏管;有22名矫正对象通过自主创业走上致富道路;原舟白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参与防汛抗洪,得到社会广泛赞誉。(孙洪波 苟浩 赵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