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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丨暑气炎热 江北交巡警严查酒驾不降温

为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近日,江北交巡警观音桥大队持续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紧紧围绕“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始终保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原则,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工作。8月18日凌晨,江北交巡警观音桥大队共查获三起饮酒驾驶机动车、三起醉酒驾驶机动车。

3时许,观音桥大队民警在洋河路开展酒驾查处工作中,一辆白色二轮摩托车进入检查站,驾驶人神情异常,并一直驱车往路沿行驶,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袁某是附近酒吧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与顾客打赌输了,喝了两杯啤酒当做惩罚。下班后,袁某心想两杯酒不多,应该达不到酒驾标准,便心存侥幸,驱车回家,没想到刚出酒吧就被拦截。随后,民警对袁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为30mg/100ml,已达饮酒驾驶标准。民警对袁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袁某对自己酒后开车后悔不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袁某将面临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江北交巡警温馨提示。(龚轩)


(实习编辑:李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