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交巡警在福德大道与竹韵路交叉路口查获一起交通事故。
8月20日16时06分许,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梁平福德大道往竹韵路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福德大道与竹韵路交叉路口处,因操作不当与黄某骑的人力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黄某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陈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遵守交通安全的规定,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梁平交巡警提醒。(龚轩)
(实习编辑:陈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