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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交巡警查获一涉嫌危险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摩托车交通案

8月27日21时,重庆石柱交巡警大队下路中队民警在太白酒厂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1时40分许,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向执勤点驶来时突然改变车道,开上了旁边的人行道。执勤民警一看情况异常,便立刻上前将摩托车拦停。当民警靠近驾驶员魏某时闻到了浓烈的酒味,初步判断魏某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没喝酒,就是一瓶果汁,果汁都不让喝吗?”魏某开始狡辩。随后,执勤民警对魏某进行了呼气式酒测,检测结果为118毫克/100毫升。执勤民警立即将其带往执法区域作进一步调查,魏某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的危害,反而大闹执法现场:“你们这就是乱执法!我要告你们!”执勤民警解释道:“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也是酒驾!”可该魏某还是不依不饶:“我这电动摩托车是绿牌,我可以酒后驾车!”

“咦,你这车这么新,怎么能是绿色牌照?你不说我们还没发现也,你这个电动车为何是绿色牌照呢?”执勤民警经信息核对发现,该车确系套牌,车辆牌照套该女子自家另外一辆电动车,一块牌子两个车共用。

魏某眼看套牌也是违法的,便大声呼喊:“我要喝水!我要上厕所!警察打人啦警察乱执法啦!”因醉驾和套牌被查处,魏某用尽了各类招式抵赖……

最终,执勤民警将魏某带至石柱县人民中医院进行血样抽取,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魏某因涉嫌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扣留机动车,罚款3000元。(龚轩)


(实习编辑:陈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