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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侦破一特大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入选公安部“百日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公安部发布“百日行动”期间打击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十大典型案例,重庆警方联合贵州、广西警方侦破的一特大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该案成功打掉“捕捞-收购-运输-销售”全链条跨省非法捕捞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查获涉案野生渔获物1400余斤,查扣涉案渔船25艘,清查非法销售野生鱼餐馆15家。


警方循线追踪 挖出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今年2月,重庆渝北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渝北区一水产市场及多家活鱼餐馆疑似贩卖野生江河鱼。在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指导下,渝北警方采取“截中流、打源头、追下游”侦办思路,迅速立案侦查。

经查,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7岁,广西乐业县人)纠集人员在贵州、广西交界的红水河流域非法捕捞野生鱼,涉及贵州、广西境内多个县市。鱼贩子张某(男,25岁,贵州望罗甸人)从王某处大肆收购非法捕捞的野生鱼,组织人员秘密运输到重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7岁,重庆长寿区人)再将野生鱼销往水产品市场及多家餐馆,已形成一个横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渝北一水产市场设立水产经营部,反侦查意识较强,对外谎称销售生态鱼、网箱养殖鱼,实则贩卖非法捕捞的野生鱼。


渝黔桂警方联合侦办 彻查跨省犯罪链条


5月初,重庆、贵州、广西三地警方成立渝黔桂“2.2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联合专案组,深挖彻查,实施全链条打击。

专案组调查发现,王某等人在长江禁捕水域以渔船下网等方式非法捕捞大量野生鱼类,主要种类包含斑鱯、龙丁、江团等10余种鱼类(其中,斑鱯“俗称芝麻剑鱼”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通过鱼贩子转运到重庆,贩卖至水产市场及数十家餐馆,牟取暴利。

同时,专案组扩线深挖,还牵出另外3个在重庆、贵州、广西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专案组民警介绍,该案上下家之间交易方式极为隐蔽,刻意挑选深夜时段,在山路纵横的江边山坡密林中装车运走,躲避警方及渔政等部门查处。


渝黔桂警方雷霆出击 连根拔除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经缜密侦查,专案组全面掌握4个非法捕捞团伙的作案规律、作案手法及其他相关犯罪证据。



6月中旬,专案组集约精干警力,兵分多路在重庆、贵州、广西同步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打掉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查获涉案野生渔获物1400余斤(其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斑鱯12斤),查获涉案渔船25艘、车辆15台、渔具64副,清查非法销售野生鱼餐馆15家,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侦查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陈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广大市民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不可参与、实施非法捕捞。群众发现涉嫌非法捕捞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也可拨打110、68813333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陆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重庆警方提醒。(龚轩)

(实习编辑:钟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