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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预开展50次水质抽检 重庆城市供水节水新条例12月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用水、节水,维护用水人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设节水型城市,9月22日,重庆城市管理局召开《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开展一系列活动推动《条例》宣贯工作落地落实。《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飞对《条例》的亮点内容做了详细讲解。其中包括加强用水人权利保障、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明确供水企业对用水人的赔偿责任、明确提出制定节约用水计划以及加强管网漏损控制等方面。在保障用水人权益问题上,《条例》明确了供水企业的行为规范,对供水规划和建设、特许经营、供水企业经营和服务、供水企业义务等进行规定,从制度设计上保障供好水,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同时保障用水人知情权,完善服务制度。例如设置供水服务热线,二十四小时接受用水人咨询、求助及投诉;对水质信息进行公示制度;方便用水人查询用水业务办理等。

卢鹏飞表示,为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从9月起,市城市管理局将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推动城市供水节水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

重庆市供节水事务中心余德芬对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工作做了介绍。她表示,城市供水水质事关市民身体健康,事关创造高品质生活。根据《条例》,市管理局将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健全完善水质自检制度,定期开展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检测,并且通过企业网站、官方媒体、企业客户服务大厅等形式公布有关水质信息,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今年计划对全市城市水厂开展不少于50次的水质抽检。据悉,近年来全市城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比国家标准高出3个百分点。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市政公用设施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健指出,《条例》颁布施行后,城市管理执法将着眼于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开展供水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严肃查处供水用水违法行为,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推动重庆市供水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张林森)


(实习编辑:李雯杰 陈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