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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移风易俗 “小村规”带动“大治理”

“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办酒,办酒对象应提前10天(丧宴除外)到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桥坪村的张贴栏上,一张由村民共同制定的《桥坪村村规民约》格外醒目,数十条规定、相应的处罚等一应俱全,一条条关于敬老爱幼、勤劳致富、移风易俗等内容的村规民约成为了引领该村风尚的“风向标”。

桥坪村位于朱杨镇东南侧长江沿岸,全村地势平坦、环境优美、民风淳朴,亲朋好友时常会通过好事喜事办酒聚聚。但不知从何时起,各种巧立名目的酒席开始出现,逐渐形成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不仅污染了环境,也增加了村民的经济压力。为此,该村共同制定了符合本村村情的村规民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订和完善。

“刚开始桥坪村村规民约推行比较艰难,尤其是劝导村民‘不办无事酒’方面,总有些村民不理解、不遵守,花样别出办‘无事酒’。为此,我们组建了‘和事佬’调解团,劝阻村民滥办酒席,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矛盾纠纷化解等各个方面。”桥坪村负责人介绍。

数年的坚持,桥坪村向着乡村振兴中“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目标稳步前进,先后荣获“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重庆市第二批美丽宜居乡村”“重庆市绿色示范村”“江津区文明村镇”等称号。

桥坪村的转变是朱杨镇村民自治的生动写照,更是“小村规”撬动“大治理”的生动实践。在朱杨镇,像桥坪村这样的村庄还有不少,它们依托自身独特优势,制定村规民约,这些村规民约有的简明扼要,有的条例详尽,有的制成顺口溜,有的编成短句,一字一句都凝聚着村民对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共识。通过这样的“一村一约”实现村民自治,不仅夯实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更推动了乡村振兴建设步伐。

如今,在朱杨镇各村,一幅幅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生活幸福的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袁华)


(实习编辑:李雯杰 陈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