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中国 > 税改看四川 > 正文

汶川税务开展税收体验日活动

为扎实开展好“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汶川县税务局开展了“枫桥式”税务分局税收体验日活动。活动邀请了纳税人缴费人、税费矛盾争议调解体验对象、村寨羌族干部和老教师代表等8人,走进办税服务大厅,体验办税缴费流程及涉税费争议调解流程等。



近年来,汶川县税务局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民族地区税费矛盾纠纷,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基层治理目标。

活动中,税务人员分别向体验者发放了税收宣传资料和税费争议调解手册等,详细讲解了大厅前台办税岗和后台管理岗的具体工作职责和日常工作,并邀请体验者与税务人员互换角色,“零距离”体验办税缴费操作流程,让纳税人缴费人亲身感受税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随后,税务人员带领体验者来到“枫桥式”税务分局税费争议调解室,就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模拟矛盾纠纷调解现场,开展税费争议调解演练,让体验者深入了解“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建立初衷、调解范围和调解流程。

“今天参加的这个活动很有意义,让我对税收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增进了双方之间的交流,也切身体会到了税务人员工作的不容易。”纳税人代表明静在体验后表示,纳税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可以及时调解,纠纷能够圆满化解,必须为税务局高效、便捷的服务点赞。

体验活动结束后,该局还联合当地政府召开了“枫桥式”税务分局民族地区争议调解座谈会。会上,汶川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向与会人员宣讲了“枫桥式”化解税费争议的宗旨和目的,并就民族地区争议调解方式方法交换了意见建议,双方达成了默契和共识,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间合作,增强了工作合力。



汶川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春军表示,我们将以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为契机,在做好税收本职工作的同时,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贯彻新时代“枫桥精神”,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将“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和“枫桥经验”相结合,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民族地区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有效途径,不断服务好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汶川税务)


(实习编辑:李雯杰 陈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