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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流检察:打好护企组合拳,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今年以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打造三明市检察机关“麒麟护企”工作品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能动履职做好护企“贴心人”

该院坚持一体化办案理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权益的犯罪,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内部贪腐等涉企案件4件4人。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7个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84件涉民营企业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工作。针对县域某红色资源开发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因审批进度较慢,建设进度和审批进度不协调,造成企业出现违法占地事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开展听证会等形式助力规范企业经营,实现企业整改到位、非法占地问题解决、红色旅游资源得以继续发展的“三赢”效果。

 

问需于企当好助企“服务员”

该院检察长带头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带队走访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发展规划,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举措,针对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现场分析解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以便更深入地了解发展诉求,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检察服务。

 

法治护航搭建暖企“连心桥”

该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与企业、行政机关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协同配合,保障企业健康经营。

2024年4月,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县总工会、人社局会签《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共同推进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加强会商研判、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合构建清新和谐劳动关系,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该院加强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涉企社矫对象外出审批流程,最大限度为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坚决维护其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送法入企唱响惠企“渐强音”

该院加强企业犯罪预防治理,联合人社、司法、法院等部门举办公益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打造“零距离”式普法服务。

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座谈会商、法治宣讲、赠送普法手册等方式,讲解知识产权保护、预防诈骗、合规经营等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主动邀请辖区内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引导企业管理人员提高法治意识。

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清流社会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服务保障。(清流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