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中国 > 税改看四川 > 正文

四川美姑:源头化解涉税争议 让“枫桥经验”落地开花

“枫桥经验”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的浙江诸暨枫桥镇,几十年来历久弥新、经久不衰,已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美姑县税务局持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应用,积极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建立县级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调解室),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涉税争议解决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涉税争议解决,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自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以来,已受理咨询调解案件11件,成功化解税费矛盾争议42件,矛盾争议基层化解率及群众满意度均达100%,切实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咨询调解统一规范,两级联动精密部署


美姑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凉山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深入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明确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调解室)的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

依托“枫桥式”税务分局,依法处理涉及税费征收、纳税服务、行政处罚、涉税举报及投诉等矛盾和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将“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成集税情收集、税费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基层治理综合体。

建立“一级受理应对、两级联动支持”工作机制,依托州级税务机关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依法调处涉税争议,为“枫桥式”税务分局调解工作提供业务支撑,推动重大、疑难、复杂的税费争议有效化解。



组建调解主办团队,会议决策精准调解


美姑县税务局整合内外部资源,依据美姑实际创建“税费争议调解室”,打造专家调解团队,以税务师、业务骨干为主,外聘法律顾问等为辅,组建法治化、专业化、多元化调解团队,多方协同共治。

针对不同类型的具体涉税(费)争议,按照“简单矛盾马上办、复杂矛盾精准办、疑难矛盾合力办”原则,实施多方联动,分级调解。由法律知识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主办人员,牵头负责办理本团队法律事务,专业团队不能解决的税费争议,逐级提交到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会议研究决定。

“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以来,“团队负责+集体决策”的工作模式确保了咨询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也更好地维护和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提高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获得感。



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精细推行


秉承风险防控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的理念,美姑县税务局把风险防控的着眼点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段控制、前期处置上,积极探索纵横协调、互动互融的调解新路径。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点”的建设思路,结合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建立“税务+德古”矛盾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德古”调解的独特作用,当好彝族群众“翻译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办税缴费“辅导员”、矛盾争议“调解员”。

同时,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网格群,线上全面统筹“信息推送、咨询辅导、税费办理、需求管理”,线下分局和办税服务大厅兜底处理各类“疑难杂症”,建立线上和线下、前台与后台、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快反答题“三位一体”的税费咨询工作机制,实现多点位、分层级的征纳沟通方式,扎实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

美姑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化的积极探索中,美姑税务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持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让“枫桥经验”在美姑税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奋力谱写美姑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税务力量。(美姑税务)

编辑:陈蝶

责任编辑:李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