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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出台实施方案 明确42条税费征管保障措施

近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在《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巴中本地实际,明确并细化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税费征管保障职责,推动构建“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税费征管保障格局。

《方案》聚焦数据共享、联合监管、服务协作、组织领导和保障四个方面,明确42条税费征管保障措施。

——深化数据共享。进一步健全涉税涉费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明确了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方式,制定《巴中市涉税涉费信息数据共享目录》,按部门(单位)分类汇总了27项涉税涉费信息数据,推进有关部门(单位)涉税涉费数据的汇聚联通和共享应用。

——推进联合监管。强调要统筹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要求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税费征管协同工作机制,推进联动执法。对涉税违法犯罪人员,要限制其任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加强服务协作。进一步细化发改、科技、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在税费服务方面的职能职责。强调深化“银税互动”,以纳税缴费信用为依据开展贷款业务,助力诚信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难题。

——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强对税费征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经费保障,明确将执行属地标准的奖励性补贴以及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单位按规定缴存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巴中税务)


编辑:陈蝶

责任编辑:李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