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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出台税费征管保障实施方案 多项亮点值得关注

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在《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基础上,结合泸州本地实际,围绕数据共享应用、联合监管、税费服务协作等方面推出了26条具体保障措施。《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税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对构建多部门协作的共治格局、推动税费征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涉税涉费数据应用共享方面,《方案》明确要进一步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深化涉税涉费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发挥多部门大数据优势,共同制定共享目录;建立“涉税涉费主题库”,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涉税涉费信息共享;联合设立“税电指数”办公室,开展对市场主体相关数据的分析,发挥涉税涉费数据在政府决策、税费征管等工作中的积极应用。

在税费征管联合监管方面,《方案》要求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税费征管协同机制,明确了同相关部门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等方面的联合监管措施,创新建立警税长效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协同推进跨部门联动执法、联合监管。

在优化税费服务协作方面,《方案》进一步细化了住建、医保、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出了一系列涵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办税便利化等事项的深度协作服务措施,要求加快推动实现税费缴纳“一窗通办”、税费退库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出口退税“单一窗口”服务模式,纳税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热线“一线通答”等事项。

泸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已根据《方案》拟定了具体的配套落实措施,明确了任务分工,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对接,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联动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相关市级部门同税务部门涉税涉费数据汇聚联通和共享应用,联动开展税务监管,协同开展税费服务,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泸州税务)


编辑:陈蝶

责任编辑:李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