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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税务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新年伊始,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四川省税务局“一个根本、两轮驱动、三大变革、四大导向”工作总思路和凉山州税务局提出的“12356”工作思路,从“五个着力”入手,全力做好2023年税收法治各项工作,为凉山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向纵深发展。



——坚持聚焦党建引领,着力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和全面依法治税有关部署,强化法治系统观、法治大局观、法治人民观和法治基层观,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强基导向,全面打牢法治基础、全员树立法治意识、全程落实法治要求、全域展现法治精神。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按照省州两级《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税务机关法治基础建设,为凉山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凉山法治税务建设向纵深发展。

在2023年内实现州县两级税务局全覆盖推广运用“法治账图”工作,运用“法治账图”模式将行权履职的过程与实施法律的过程融为一体,使法、岗、人、事、责紧密融合,实现依法行权履职可视化、图形化,推动税收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

——坚持推进精确执法,着力筑牢执法主业基础。开展全州税务系统精确执法持续提升系列行动,以落实省税务局《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为抓手,从执法基础入手,从执法环节着力,聚焦提升精确执法工作的更优举措,加大精确执法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对政策管理与执行、制度落实与优化、执法规范与创新的工作强度。

持续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运用数据脚本对基层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全面扫描,及时组织基层进行核实,持续提升扫描的精确性和针对性。

增强税务执法规范性,通过执法风险再识别、执法依据再培训、执法程序再强调,进一步推动税务文书电子化推送工作,增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

依法实施救济保障,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积极创新税务行政执法方式,有针对性地依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着力持续推行“三项制度”。坚持“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工作原则,通过规范文字文书、用好录音录像等记录方式,对所需的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高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纳入2023年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基层市县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和音像记录发布平台抽查和回头看工作。

推进重案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评查办法》,提高重大案件审理能力和案卷管理水平。

——坚持税收为民惠民,着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准确把握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客观评价税收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馈,不断提高税收政策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紧紧抓住法治领域重要环节和关键点位,着力把问题找准找深,把措施谋细谋实,在实践中检验、完善和发展思路举措,提升法治水平。

统筹做好政策梳理、分类归集、问题收集等工作,定期开展税费优惠政策梳理,形成分类别政策清单及指引,持续开展“二维码扫一扫、优惠政策全知晓”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税费政策工具箱”专题政策梳理工作。

——坚持以点带面示范,着力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发挥目前全州已创建成功的“枫桥式”税务分局“以点带面”示范效果,持续推进创建工作,系统谋划,整体联动,打造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枫桥式”税务分局,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为目标开展工作,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税费争议的“凉山模式”。

持续深入开展州级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结合凉山实际,突出机关基层工作合理融合,有效提升公职律师团队作用,扎实提高咨询调解中心工作开展成效,积极配合天府中央法务区四川省税收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团队作用,强化调解案例分析,形成布局合理、职责清晰、机制健全、运转规范、质效显著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凉山税务)

责任编辑:李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