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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税务局成功开征首笔草原植被恢复费

日前,阿坝州第一笔草原植被恢复费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由四川哈吉龙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松潘县税务局开出,完成缴费4.76万元,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在松潘县顺利开展。



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由林草部门征收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划转工作,松潘县税务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联合县财政、林草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多次召开会议,摸清家底和政策,完成林草两费划转交接备忘录,厘清征缴明细、历史欠费和地方政策等内容。全面梳理划转工作的总体原则、交接内容、交接方式、工作职责等,进而形成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建立了稳定高效的信息传递和工作对接机制。

松潘县税务局通过征纳互动平台、QQ群、企业微信群等渠道,进行相关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并组织一线人员进行划转业务专项培训,强化业务操作技能,保证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能理解、快掌握、会操作。

松潘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松潘税务将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缴费流程,拓展多样化缴费渠道,多点发力,扎实有序推进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平稳征收,确保划转工作交得稳、接得住、收得顺。(余欢)


责任编辑:李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