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工商联联合举办的“民营企业家法院行”活动在广州举行,来自不同行业的26名民营企业家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面对面交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广东省工商联主席陈志列出席活动并讲话。
座谈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表示,人民法院要当好维护企业权益的“压舱石”、搭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暖心桥”、做好护航转型升级的“助推器”、把好促进共同富裕的“公平秤”。各级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合规改革、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形式抓好涉企纠纷源头治理,有效降低企业解纷成本。
当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与广东省工商联签署了加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从完善沟通联络、建立信息通报、开展联合调研等方面,共同强化产权保护、支持创新发展、促进合规经营、推动多元解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和帮助信用修复。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茂停、梁少芬,广东省省工商联一级巡视员卢小周等出席了座谈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友强介绍了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俭主持座谈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静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文/林元辉)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