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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青神男子“隔夜酒驾”上高速酿车祸

“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这句话每名驾驶员都能耳熟能详,可真正轮到自己头上就未必记得了。5月30日,四川青神县男子唐某明知自己喝了酒的情况下还驾驶车辆,结果在成乐高速上就出了车祸。



当日凌晨4时23分许,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0512成乐高速119KM+400M路段(成都至乐山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派员处理。

接警后,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初步调查,驾驶员唐某驾驶的川Z小型轿车碰撞右侧护栏发生单车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民警询问唐某时,闻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味,初步判断其有酒后驾车嫌疑,遂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驾驶人唐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2毫克/100毫升,属饮酒状态。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发生事故时是唐某驾的车,最终认定唐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面对违法事实,唐某承认了饮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并称5月29日22时左右在青神县某酒吧与朋友聚会,因一时兴起喝了12瓶啤酒。事后自认为酒量大的唐某,在休息了一段时间后,心怀侥幸地于5月30日凌晨3时45分许独自驾车从青神出发到乐山,当行驶至事发路段,因操作不当与右侧护栏相撞,造成车辆受损、路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民警对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目前,大队依法对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其投保公司也以酒驾的事实拒绝理赔。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严禁酒后驾车上路行驶,也不要觉得自己酒量好而“隔夜酒驾”。否则,将会是法律的严惩。有些驾驶员朋友以为自己酒量大,喝过酒后睡一觉就没事了,这样的想法很容易导致“隔夜酒驾”。

交警呼吁大家:如果前一晚喝了酒,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酒后24小时内最好不要开车。广大驾驶员对于“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一定要警惕,不要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这起酒驾事故案例就是一个鲜活的案例,给广大驾驶员敲响了一个警钟。(文、图/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