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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门结合广东实际,共同研究起草,明确了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强化生殖健康服务等18项重点任务,加快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广东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住房等支持措施方面,《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精准购房租房倾斜政策,强化税收、经济补助等支持政策三项措施,明确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对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或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此外,《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还提出,进一步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纳入优先配租范围,也可结合当地房源实际直接组织选房。(文/林元辉)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