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超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当即被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抓获,该男子因涉嫌两项交通违法面临法律严惩。
6月8日,乐山警务室民警在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行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当日11时47分许,接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一辆川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超速25%。5分钟后,民警成功拦下该车,驾车男子摇下车窗,表情显得既焦虑又紧张,眼神闪躲、神色慌张,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但驾车男子迟迟提供不了自己的驾驶证。民警通过身份信息查询,驾车男子邓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其涉嫌无证驾驶、超速驾驶违法行为。在铁的证据面前,邓某对自己无证驾驶、超速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于违法事实,邓某后悔不已,并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理。
民警对邓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依法对其超速驾驶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邓某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任何人都必须先取得驾驶证方可驾车上道路行驶。驾驶证是证明驾驶员身份的重要证件,是社会公共信用的象征。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一方面使交警部门无法掌握驾驶员的真实情况而给予相应处罚,另一方面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超速的严重危害性,做到遵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