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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剑阁县龙源镇:用活“枫桥经验” 解好基层治理难题

“枫桥经验”这个历久弥新的词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迸发着蓬勃之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等经验做法成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新举措。广元市剑阁县龙源镇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日,龙源镇成功运用“枫桥经验”化解了江石村李某清矛盾纠纷案,将矛盾和问题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据了解,李某林将自建房施工承包给李某清,2023年3月24日,李某清在施工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烈,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如不能及时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极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纠纷,龙源镇社会治理办及时组织开展多元化解工作。

“作为东家,我丈夫是在你家建房时发生的意外,你们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对你丈夫的死亡深表遗憾,但他作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本就应注意自身安全。”

一场矛盾纠纷调解正在江石村村委会进行,龙源镇社会治理办、安办、司法所、派出所以及相关镇村干部等人员到场参与调解。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安抚家属情绪,了解家属诉求,从法律上、情理上入手开展调处工作,认真给双方剖析事件本质、讲解法律知识、理清法律责任。经过不断地疏导,双方就同意就赔偿事宜进行民事调解,但在赔偿金的问题上双方分歧很大,各执己见。

为有效推进纠纷化解,该镇工作人员结合类似的案例给双方分析此案,耐心地讲解和回答双方疑问,双方也逐渐同意在赔偿金上让步。在多方联动调处的不懈努力下,双方于5月18日达成协议并履约,由李某林一次性赔偿李某清家庭13.5万元,其中李某林支付3.5万元,剩余金额由李某林购买的意外保险金支付。对于调处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并对参与调处的工作人员们表示充分地肯定。

李某清案的成功调解只是龙源镇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该镇坚持把“枫桥经验”用活、用实,着力解好各项难题,推进基层治理出新彩。(文、图/王洋)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