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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生态环境局:创建良好生态环境 夯实高质量发展“生态绿”

一年以来,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履职尽责,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

融会贯通抓学习。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周三夜学”“学习强国”及个人自学等形式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宣传,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导的重大意义,与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领会总书记最新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做到心中有信仰、脑中有思路、手中有办法。

履职担当抓治理。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稳定。2022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8天,优良率为98.1%,创历史最好水平。强化流域水环境管理,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加强重点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水环境质量管控,通过向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2633万元、一般债券资金8450万元,全县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68.81%,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提升至97.6%,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废弃农膜回收率达88%以上,规模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牵头修订完成《剑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版)》,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形势稳定可控,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压实责任抓整改。严格“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件办理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确保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2.3%,剩余问题整改按时序推进。(李其原)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