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111个集体、236名个人予以表彰。其中,四川税务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获得荣誉,国家税务总局射洪市税务局榜上有名。
近年来,射洪市税务局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以“税务蓝”服务“生态绿”,充分发挥“绿色税制”激励作用,积极守护长江生态屏障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射洪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贡献税务力量。
深化党建引领,抓好“以税护绿”宣传教育
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守护绿水青山观念入脑入心。坚持以“三会一课”“党建红色阵地”“学习强国”等为载体,依托集中学习、现场感悟和专题研讨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使干部职工成为掌握生态理念、宣传环保政策、执行绿色税制的先遣队、排头兵。
创新学习模式。举办党组织书记讲“绿色发展”主题党课、“以税护绿”大讨论、绿色发展近景体验等,采取“讲座+研讨+感悟”“三合一”模式,用学术把生态文明思想讲深、用案例把生态文明思想说透、用实践把生态文明思想做实,让绿色发展观、绿色政绩观、绿色生产观成为税务干部的自觉追求。
开展税企联建。设立“以税护绿”党员先锋示范岗50个,组建党员先锋队、工人攻坚队、青年突击队和巾帼建功队10支,推动税企“学习互助、政策同步、发展加速”。该局机关党委获评“遂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首批“规范化党组织”;该局被确定为“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示范点,成功承办遂宁市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现场会,党史学习教育获得四川省税务局第三巡回指导组和地方党委高度肯定。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以税惠绿”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税收优惠。坚持以“税务蓝”服务“生态绿”,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以真真切切的税收红利支持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用税收智慧、税务担当护绿长江。近5年累计为企业减免资源税363万元、耕地占用税11505万元、环境保护税253万元、车船税156万元,支持企业投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减免企业所得税700余万元,有力促进企业达标排放、节约用地、节能节水。
持续升级服务质效。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推行“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聘请12名税收营商环境观察员围绕4类18项内容开展服务监督,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税收营商环境共建共享。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已有10户守信化工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款3000余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全面助力射洪“锂电之都核心区”建设。主动对接区域性绿色发展规划,成立政策分析团队,围绕争创百强县、绿色经济发展、锂电产业发展和减税退税效应等主题,形成“税眼看发展”专报7篇,得到地方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10次,被射洪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奋进百强先进集体”。组建“税收助‘锂’”服务团队,量身定制个性化税收优惠政策“大礼包”,为8户锂电新能源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3亿元,帮助企业迅速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真金白银。
强化税收监管,推动“以税助绿”提质增效
加强税收共治护“底盘”。联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构建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抓、部门主责、社会协同”的税收征管保障精诚共治格局。
强化风险管理守“底线”。实行内外数据聚合,优化风险指标模型,开展水泥生产、砂石开采等行业递进式税收风险分析筛查,分析企业经营异常数据,开展行业精准监控,对10户低风险企业实施提示提醒,促进沿江企业安全稳定。深入企业开展绿色税制、法治宣传活动,获评“2016—2020年遂宁市普法先进单位”。
推进一体监督强“底气”。持续完善“1+N”综合监督模式,加强绿色税制落实情况实时督导和重点督查。深化税务与财政、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协作,以大数据交叉分析比对等手段,增强一体综合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绿色税制的正向减排激励作用。近3年,射洪税务对受环保处罚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优惠,追缴增值税124万元。协同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2次,查处盗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2起,追征临时占用林地单位耕地占用税800余万元,有力打击违法采砂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行为。
同顶一片天,共饮一江水。射洪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绿色税制不断推动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生产生活观念扎根射洪这片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让这座城市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发展更可续,人民更幸福。(周琴)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