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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壤塘:税务“春风”吹进帮扶村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壤塘县税务局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暨便民春风行动”实践活动中,组织税收政策宣讲队来到尕多乡孜梭村走访调研,开展税法宣传、志愿慰问等活动。

孜梭村海拔3000多米,分布着172户1002人,村民大多文化程度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收入主要来源于上山挖虫草、下地采贝母等,人均年收入1.1万元。

当天一大早,得知税务局工作人员到来,孜梭村党员干部、村民等30余人匆匆赶来,孜梭村村委活动室里立刻变得热闹起来。

“今天我和税务局的同事到村上看看,同时也向大家普及税收知识,解答你们关于缴纳税费的疑惑。”壤塘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王琦晨组织税务局干部分组对牧民开展税法宣传,翻译人员在旁协助逐条翻译解释税收政策。

“开设了合作社的,需要按期缴纳企业所得税。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以批发、零售方式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税务人员逐条向在场村民讲解涉农优惠税收政策。

在合作社工作的村民说:“可是我并不会申报缴税啊,我觉得繁琐复杂。”

“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专程到村上来教学嘛,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大家多帮我们宣传,让更多的村民了解税收政策。缴纳税款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税务机关有责任向大家普及相应的知识。”王琦晨耐心解释。

与村民们的交流持续了一上午,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不断。在翻译和税务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村民的疑问逐渐减少,态度也更加友善。

午后,烈日当空,壤塘县税务局税收政策宣讲队整装出发,奔赴下一个宣讲地,远处的雪山、森林、溪流在阳光照耀下交相辉映,生机盎然。(壤塘县税务局)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