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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发文 全面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体协商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全国总工会决策部署,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四川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体协商工作。

《意见》聚焦解决货车司机、网约车驾驶员、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归属感不强、社会保障不足、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等急难愁盼问题,旨在有效协调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确保到“十四五”末,四川省地市级及以下层级的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工会组织与新就业形态行业协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劳动者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的通道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劳动报酬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休息休假得到保障,劳动保护更加充分,专业技能有效提高,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

《意见》明确,要规范协商主体,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加强有关行业工会联合会组建力度,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协商,未组建行业工会的,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或产业工会指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推荐职工方协商代表,或采取“上代下”“上参下”方式,完善职工方协商主体;要加强培训指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要明确协商内容,重点将计件单价、报酬支付办法、劳动量与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和订单分配、奖惩制度、补充保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列入协商议题;要以行业协会为主,没有行业协会的地方以行业内龙头企业(头部平台企业分支机构、区域性平台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行业、企业与工会、劳动者定期召开集体协商会议,有条件的可建立日常沟通对话机制;要提升协商质效,加大对建制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综合检查力度,着力解决程序不规范、合同内容空心化、协商结果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要巩固协商成果,及时总结有推广价值的协商工作案例和实践经验,健全工作激励机制,推荐评选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体协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政领导,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和工会的联席会议等平台机制的作用,推动将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工作摆上党政议事日程;要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集体协商工作有序推进;要开展关爱服务,把建会入会、维权服务、阵地建设等方面的资源手段,向新就业形态领域聚集;要加强宣传引导,拓展共享职工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暖心之家(司机之家)”、“骑手之家”等服务阵地的功能,为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创造条件。(邓霞)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