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告,2家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公布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分别为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区和潮汕文化(湘桥)生态保护区。
目前,广东省共有1个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7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共涉及9个地级以上市,初步涵盖了岭南代表性文化形态,初步形成了系统完整、各有特色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体系。
近年来,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潮汕文化(湘桥)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设立建设管理机构、将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按计划实施总体规划等,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做好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成效明显。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验收公布,标志着区域性整体保护进入新的阶段,下一步建设单位将继续深入实施总体规划,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和培育区域文化生态,推动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林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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